违章停车导致交通事故中人员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人口基数的庞大和交通行为的便捷,导致我国的交通法规较为严格。而违章停车也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范围内,一般会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很多人认为车子只要停了下来,那么违章停车也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并不是什么很严重的行为。但是现实生活总是会有意外,总会有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 如果说因为违章停车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死亡,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近日,当事人黄某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为此他十分苦恼,想要咨询相关的问题。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国晖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大家查阅学习,希望对大家可以有所帮助。
当时黄某因为吃饭的缘故,将货车违章停放在路边,等回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发生了追尾,直接撞在了货车的尾部。驾驶员张某当场死亡,后座乘客叶某受伤。 黄某想知道,自己需要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对此,我们进行相关的事故分析。 在整个事件中,黄某违章停靠车辆,属于明显的违反法规的行为。张某作为摩托车的驾驶者,高速行驶车速过快的情况下撞击马路边的停靠车辆,也是属于很明显的违法行为。作为乘客的叶某,在此次事件中并无违法的行为。而在本次事故中,具有主导事故发生因素的违法行为,理应属于张某的个人行为。虽然黄某违章停靠车辆,但事故中并不存在主动作用,属于作用较小的一方。而张某的高速行驶导致不利状况出现后无法及时应对,这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叶某无责任。
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划分,仅是确认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并不确定责任方赔偿份额的承担比例。如本次事件中,黄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那么,他应承担20%的赔偿比例,还是应该承担30%或40%的赔偿比例呢?
这不是在交警进行责任划分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到交警部门的调解阶段或法院的诉讼阶段才需要确定的。如果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在法律范围内达成比例承担的共识,交警部门是认可的;如果不能,则调解终结,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确定比例的承担。 而关于违章行驶的责任判断,可以通过相关的条文进行分析。
首先,是否属于违章行驶,其次在双方都属于违章行为的话,事故责任划分就应按照以下法规划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据此规定,对方违章停车导致交通事故虽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未尽到停车后的警示义务,负次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全国各地针对该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施了不同处罚办法。如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或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北京和上海都是处200元罚款。 深圳市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违法停车最低罚款200元,在一些路段和禁停区发现违停可以处罚500元或者1000元,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可能被处以2000元罚款。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违章停车属于违反交通法规较轻的情况,这个时候导致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具体承担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决定。如果您有相关或者其他任何关于法律的问题,国晖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拨打热线400-0022-980进行咨询。